•      故事跟很多摇滚电影一样,宣传着某种有力量的叛逆,有些做作的追求自由,有些装B的对抗政府。

        我说这些不是为所谓“正”的一方做托,谁都不喜欢被拘束地生活,但整个故事叙述的有点过大了,如果因为电台播放摇滚歌曲被政府查杀,实在有点小题大做了。杀鸡焉用宰牛刀呢?如果说我不懂那个年代,也无可厚非。我也爱摇滚,自由而放纵,难道要对抗政府才足够表达出这种摇滚的力量与含义吗?在看这部电影前,是别人推荐的,很多摇滚青年爱极了这部片子,说它好说它够血性。仿似这样才能发泄出他们对现实的不满,对种种不公正的唾弃。在《建国大业》这种主旋律影片横扫票房时,躲在家里看这种非主流的电影,实在是截然不同的感受。

        其实,我并不讨厌这部电影,在我看过的电影中,给它评分的话,也是中等偏上。不过实在反感某些群体借着这部电影去说中国这种那种的不好,愤青俨然就是一“粪青”,嘴臭人品也臭。有个朋友说他看了泪流满面,是因为影片最后摇滚人们从大海中冲破自由后,振臂高呼摇滚万岁吗?是因为他们在与主流对抗后获得了胜利吗?那的确是让人激动人心的一刻。摇滚就是摇滚,不用刻意去摇去滚,如果非要找到一个可以恨的人或事物来宣泄自我,那么就是懦弱了,一种极端的软弱。片子不错,不过有点过了。

  • 2009-09-18

    十八岁 - [他们]

        这个下午天气有点阴沉。没去上班,在家懒懒的。买了一包烟,点上后,总能看见躺在大学宿舍里那个拿着烟傻傻笑的自己。

         高三的时候,喜欢水木年华的歌。现在听起来,心里总有些不舒服。因为歌里的纯真没办法再拥有了。

          十八岁的时候遇见了她们。印象最深的是雯雯,穿着白色的中袖衬衫,下面是一条墨绿色的中裤,笑的很亲切。直到今天我都没有遇见过比当年的她更可爱的女孩子。一张肉肉的脸,笑起来还有一对小小的酒窝。女孩子漂不漂亮是其次,只要可爱便能让人喜欢。何况她这么的善良!朱朱最宠她,硬是把她从一个脾气好好的女孩子惯成了动不动就挑刺的事儿妈,饶是这样,她还是讨人喜欢的。

         毕业的录像上,她对着镜头大声说:“我要嫁给朱朱!”想必今天的朱朱看这段镜头时应该会流泪吧。她没有嫁给朱朱,至今朱朱的手机屏幕还是她最爱的Kitty。我并没有多喜欢Kitty,但每次看见Kitty都会想到她,所以我买了很多Hello Kitty的物件,并不是喜欢,而是习惯,睹物思人的习惯。她曾经跟我开玩笑说:“你要是男的就好了,我们就在一起,你总让我很开心。”等下一世吧,下一世我变成男人,你就嫁给我!

         还有三个月,她的孩子就要出世了,她也要从傻里傻气的女孩子变成妈妈。真快,我们认识了七年。七年很长,足可以改变一个人,她在我心里却仍如十八岁的那样纯真、可爱。十八岁本来就很美好,最美好的是遇见了她,绽放的年华。

  •      爱死了书里主人公童年的那些画面:鸢尾草、紫丁香、溪流。一个善良的母亲抚养着三个孩子,无论发生什么,一家人快快乐乐地在一起。

         美丽的画面是衬托战争的残酷和生命的无常。读到最后,我都以为是一部童话,虽然有战争,但王子最终会回到家乡,事实上,王子死在了最后一页。什么是最残酷的,残酷的并非枪炮横飞、尸陈遍野的画面,也不是童年时目睹父亲死于一场事故,一家人近乎流离失所的遭遇,而是在到达美好生活之前的那一秒突然被埋葬。埋葬的是过去的快乐还有畅想过的所有快乐未来。

          当查理被逮捕要被枪决后,我才知道作者设了一个套,给了我们一个美丽的画面,童话般的情缘,战争中英雄般的形象,却让王子死在再荒谬不过的审判里。作者说要给孩子们讲一个故事,而这故事显然不是孩子所能承受的。小托长大了,在失去了查理和查理的庇护后,他永远也回不到从前了。就这么前行吧,家乡就要到了,战争会结束,一切都会结束的。那个埋藏在心底十几年的秘密算不了什么,亲人早已知晓,重要的是快乐,天堂就在手指的上方,那里有父亲有贝塔还有查理。他们很好。

  •     这本书看的我眼睛疼,脑袋混乱。三部曲:玻璃城、幽灵、锁闭的房间。没有哪部让我很开怀。结论:作者很装B,是个疯子、心里的世界很繁杂很孤独。

         三部曲里三段不同的人生故事,却有类似的人生体验。自己一头钻进了瓶子里,瓶口很窄,渐渐地,出不来了。人生就是一场荒谬的玩笑,笑完,是无穷尽的荒凉和孤苦。其实,文字很好,意识流的疼痛,尤其对有类似心情的人来说,很容易找到共鸣点。书里的那些人,都偏执于某一件事,寻找内心深处的自己,到最后都是死路一条。自己跟自己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。到底什么是真的,什么是假的?我们做的哪样事才是有意义的?谁知道呢?结果不是最重要的,因为过程已经把人推向了毁灭。

       过程很简单:寻找自我—认清自我—丢失自我。生命是一场大虚空,每一段平凡的生活,都是周而复始的重复动作,却有它特定的含义。混沌的生存状态,不是一蹴而就的,找到了一呼百应的理由之后,便可以大无畏地混乱下去。活在纽约,只是个地理名词。一座似是而非的城市,一群似是而非的人。如果妄图寻找生命的真相,那么任何努力都是徒劳。每个人都是孤独地游走在城市边缘,走着走着便与世隔绝了,谁也走不进彼此的那份孤寂里,于是每个人就这样悄悄地流逝了。

        保罗.奥斯特显然是热爱哲学的,分离出了很多个角色:作家、侦探、推销员、乞丐,层层叠叠的关系,开出了枝枝叶叶。掩藏在“侦探小说”外表下的其实一部呓语日记。我们每天都做很多的梦,梦里有很多的人,每个人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。而这一切,却又不是真实存在的。空的城市,空的情感和空的脸庞。他像一个蹒跚而行的老者,裹着风衣,戴着帽子,独自走进自己的小黑屋里。关上门,门里是自己绚丽而黑暗的世界,门外是繁华的街。街道尽头,有几棵树,有几个人,有几缕风。

  •      一直想去电影院看梅兰芳,没看成,在网上down了下来,在F盘里存了好几天也没有去打开。没想到是在这么一个压抑阴沉的午后看完了它。“压抑”好似天气的格调,也好似影片的格调。

         芝芳对着梅兰芳哭吼:“你自从认识了那姓邱的之后,就被他绑了架了。” 岂止是被邱如白绑了架,梅兰芳从小就活在纸枷锁里。像福芝芳对孟晓冬说的那样:“他不是你的,也不是我的,他是属于座儿的。”为戏而生的人,连生活都如戏。邱如白不让他穿新鲜的衣服,连个花绣腿都不让绑。就怕光鲜优越的生活毁了台上的那份清冷孤独。从跟着十三燕开始,梅兰芳就在亦步亦趋地生活。可就算在缝隙里也要开出鲜艳的花来。听了邱如白的演讲,他也在琢磨着新京剧的出路,就这么邂逅了他事业上最重要的人,他和邱如白结拜成弟兄,邱如白这个狂热的粉丝为了梅兰芳放弃了自己的事业,跟着梅兰芳后面扮演了亦师亦兄的经纪人。

          他跟在十三燕后面恭恭敬敬地演戏,恭恭敬敬地改戏。给戏里的自己加了身段,博得了满堂彩。十三燕并非守旧,他同意梅兰芳改戏却怕世人都笑戏子朝三暮四。十三燕一生傲骨,在跟梅兰芳打擂台失败后,坐直了身子叮嘱梅兰芳要给戏子争气,要给戏子挣脸挣地位。这也成了梅兰芳今后无论何时都泯灭不了的嘱咐。他身上背负了太多的责任,注定要被京戏“绑了架了”。他谦恭,他忍让。在他遇见孟晓冬后,他那抹孤单的衣服上终于有了些许色彩,但在邱如白和福芝芳的枷锁下,他最终失去了他深爱的人。电影中的梅兰芳很多次都是一身白衣,干净无比。一代大师平凡的如同那身白色衣裳,清冷单调。只在美国演出获得巨大成功后,一次次跑上来弯腰谢幕的梅兰芳,映着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剧院,大师的风采才闪过那一瞬。

          整部影片都在缓缓前行,这里的梅兰芳只是梅兰芳,一个属于座儿的梅兰芳,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都要想着别人。抛开他蓄须明志的傲骨,舞台上的大师在散场后,就是薄雾之中慢慢走着的路人,灯光映在身上,高大的身躯拉长的是影子。情感藏在围巾的后面,再回头,戏园子都已消失在雾霭中。。。。。